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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年
近日,拟修订的《北京市公园条例》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修订草案,北京市在公园分类上,分为历史名园、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和生态公园,其中综合公园要适应各类人群开展多种户外活动,专类公园应当具有特定主题内容,社区公园便于居民就近开展日常活动,而生态公园则要便于开展适宜的自然体验、休闲游憩、科普教育等活动。
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北京市纳入名录的公园共家,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09平方米。“千园之城”自然需要“千园千面”,各有特色,并承载更多功能。目前,书店、文创、科技、特色展览等多种元素正在融入不同公园之中,引导市民探索出诸多新玩法。类似的“公园+”探索,在许多城市都在进行中,以上海市座公园西岸自然艺术公园为例,该园打造𱄿公顷的“森虫秘境”,以“森林下面有什么”为主题,设计出竹节虫秋千处无动力儿童游乐设施。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城镇居民对城市绿色生态空间有了新的需求,不再满足于“观景”,而是期待公园内有更多可进入、可体验的活动场地。而公园作为公益性与观赏性兼具的公共空间,是居民社会生活的重要载体之一,其功能也不能仅局限于城市“绿肺”。
事实上,公园既是休闲活动空间,也是社会交往空间。
在社区公园里,附近社区的居民散步锻炼,渐渐熟悉,增强了社区邻里的凝聚力和归属感。在专类公园里,有相同爱好者可以通过特定主题活动相识,而在公园内组织的各类文艺演出、体育比赛、专题展览、游园会等,也能够在丰富市民文化生活的同时,促进接触交流,构建社会纽带。
正因如此,城市公园作为居民家门口的“公共客厅”,需要根据周围居民的实际需求和自身条件,主动作为因地制宜,丰富公园社会功能,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在这一过程中,公园既不能偏离公益属性,也要避免“千园一面”,应当在保持园区社会秩序的前提下,兼顾区位类型和功能定位,实现差异化发展,打造高品质的特色品牌业态,进一步激发绿色空间的活力,丰富城市公园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