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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以下简称法治宣传教育法)。这是我国关于全民普法工作的专门性法律,“习近平法治思想”首次明确写入法律。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举措,是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社会基础的迫切要求,是总结全民普法四十年实践经验、加强和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现实需要,对于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
“法者,治之端也。”作为治国之重器,法律的权威既源于国家强制力的保障,更来自人民内心的认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通过不懈努力,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传播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培育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促进法治实践,都离不开持续、深入、广泛的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
年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我国法治宣传教育历经八个“五年”的接续努力,四十年锲而不舍、春风化雨。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新时代新征程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创新发展。广大普法工作者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让法治宣传从文件里走到田埂上、从课堂上融入生活里,成效举世瞩目: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日益深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推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繁荣发展,全社会法治观念显著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这场覆盖超十亿人口的普法实践,不仅创造了人类法治史上的奇迹,更印证着“法立于上、教弘于下”的东方智慧,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
当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需求日益增长。唯有持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群众基础,才能确保中国式现代化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同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监督保障力度不足、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面对这一现实,亟须将四十年来实践探索的宝贵经验巩固上升为法律,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普法工作提质增效。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出台,是回应时代之需的客观需要,更是筑牢法治之基的固本之策,正当其时,适逢其势,意义非凡。
作为四十年普法工作的制度性成果,法治宣传教育法立足全局、着眼长远,构建起了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的“四梁八柱”。从立法目的到基本原则,从工作机制到重点群体,从保障监督到法律责任……每一条款都凝结着实践智慧,每一章节都体现着时代关切。立法过程中,两次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吸纳社会各界特别是基层声音,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可以说,这部法律凝聚了四十年普法的智慧,回应了人民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彰显了党和国家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治的权威离不开执行。法治宣传教育法要真正落地见效,必须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贯彻落实。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进一步巩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基础。要广泛宣传立法目的、重要意义、核心内容,提升社会认知度和参与度。要加快配套制度建设,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政策体系,推动相关法律法规与新法有效衔接。要加强监督指导,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确保法律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十年的普法实践深刻启示我们:法治的真谛,在于全体人民的真诚信仰;法治的力量,在于亿万人心的共同坚守。只有让法律走进群众心里,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才能在全社会蔚然成风。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法治方式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把法律交给人民,让人民信仰法治,凝聚起“法之必行、行之必果”的磅礴伟力,在法治轨道上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筑起坚实的法治根基。(法治日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