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辽宁摄影金像奖组委𱜍日发布声明称,近日,组委会接到关于第八届辽宁摄影金像奖获奖者李靖部分参评作品涉嫌抄袭的举报。组委会高度重视,组织专家鉴定,认定其作品与他人作品高度相似,确定为模仿抄袭,研究决定取消李靖获奖者资格,收回相关荣誉,禁止参加辽宁省摄协举办的评奖和展赛。
这是赛事组委会所能作出的针对参赛作品涉嫌抄袭者的处理。而鉴于涉嫌抄袭者还是高校的系主任,其所在单位,应据此作出进一步处理,才能切实做到对学术不端“零容忍”。
公开资料显示,李靖为辽宁省摄影家协会会员,现任辽宁传媒学院美术系系主任。李靖的作品《造梦者:冰雪奇缘》,此前被曝与另一作者的作品十分相似。作为高校老师,参评作品被组委会查证存在抄袭行为,属于严重学术不端。大学不能在其获奖时,把获奖作为学校荣誉,而在发现其存在抄袭行为后,却淡化处理或不处理。
怎么看待高校教师申报课题、参加校外竞赛中存在的学术不端行为?当前高校的处理,有“别人已经处理了,自己就不再处理”的倾向。比如,某教授申请某基金课题项目,被发现存在抄袭、造假行为,被取消课题项目,追回资助资金,并限制五年内不能再申请该基金项目后,学校并不会对涉事教授作进一步处理,在校内当作没事发生一样。还有学者在国外期刊发文,被举报存在抄袭行为,被学术期刊查证后撤稿,但学者所在高校、研究机构,并不对其作出学术处理。
如此对待学术不端,就让涉嫌学术不端者,基本上是“零受损”,相当于申报课题、奖项、发表论文,跟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赛事组委会、学术期刊、项目设立方,对涉嫌学术不端者的处理权限,只能是撤销获奖资格、撤稿、撤销项目,以及禁止参赛、不再录取稿件、禁止申报。要进一步根据学术不端行为,撤销涉嫌学术不端者的学术头衔、职务,只能由其所在单位进行。
而之所以高校采取这种方式进行处理,一方面是尽力淡化控制学术不端事件的影响,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从利益角度看,涉嫌学术不端者获得的课题、奖项,也曾被视为学校的成果、荣誉。
从现实看,如果竞赛组委会、学术期刊、课题设立方,不向社会通报查证的学术不端问题,涉嫌学术不端者所在单位,很大概率不会对其再作出处理,这说明建立学术不端通报制度的重要性。
而在这些学术机构通报学术不端行为后,涉嫌学术不端人员所在单位,应按照学术原则,对其作出进一步的处理。这是对学术不端“零容忍”的基本要求。《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明确的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之一是,“遵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力戒浮躁,潜心问道,勇于探索,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不得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因此,在赛事组委会发布声明后,其所在的高校,要由教授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查其学术不端行为,对其作出相应的学术处理,以此倡导学术诚信,形成明确的学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