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骑车横穿马路与汽车相撞:交警判女子全责获赞
发布时间:2025-09-14 21:32:13 作者:玩站小弟
我要评论

当37岁的于朦胧坠楼身亡的消息冲上热搜时,全网第一反应是“不。
快科技9月14日消息,以往,机动车和行人、非机动车发生事故,无论有没有责任,多多少少都得承担“次责”。但最近上海发生的一起自行车与小轿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中,交警的判罚获得了全网点赞。
据央视报道,曝光的视频显示,一名女子骑自行车边转弯边横穿马路,与一辆慢速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女子倒地受伤。
交警查看过现场后,判定骑行女子负全责。“这名女子骑自行车横穿马路,机动车是在机动车道内正常行驶,而且车速很慢,这种情况下非机动车应该让机动车。当时机动车已经刹车停下,是没有过错的。”
不料女子家属到来后,不服判决还质疑,“以前驾驶员多少都要带点责任的”。
交警回应称,“人人都这样想,驾驶员还怎么开车?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必须下车推行,有违法行为的一方,就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