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在红水河畔的“法治课”

近日的一个清晨,红水河薄雾未散,水流潺潺,远处山峦如黛。
9时许,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东兰县长江镇龙庄码头,一场“拔哥”流动检察听证会正在进行。
没有隔着玻璃的讯问席,只有蓝天碧水作伴,几张简单的桌椅一摆,“普通话+壮语”的双语标识牌摆在显眼位置,作为听证员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值班律师、村委会代表等围坐一圈。
听证的案件是罗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罗某某在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捕鱼,看似是'捞几条下酒菜',实则破坏的是水域的生态链——成鱼被捕,鱼卵、仔鱼存活率骤降,红水河的生态平衡被打破。”检察官用通俗的语言解释法律条文,还结合当地渔民熟悉的“禁渔期护鱼”常识,把案件的社会危害性讲得明明白白。
“经审查,罗某某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检察官话锋一转补充道,“但检察机关考虑他是初犯、偶犯,归案后主动供述全部事实,自愿认罪认罚,还主动参与了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工作,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拟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检察官介绍完毕后,随即进入提问环节。听证员们围绕“生态修复是否到位”“当事人悔罪态度是否真诚”“若作不起诉处理,是否同步建议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等焦点问题逐一提问,结合案件事实和当地实际展开评议,最终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拟不起诉意见。
“我之前确实没意识到这么严重,总觉得红水河大,不差我捕的这点鱼。”听到评议结果,罗某某站起身,对着在场村民和听证员诚恳道歉,“以后不仅我不犯,还要劝着邻里一起守护红水河。”
伴着红水河的潺潺水声,这场历时一小时的流动听证会落幕,但其影响却不止于此。
“检察官在我们熟悉的地方,用我们能听懂的方式,既教育了犯错的人,也给我们上了一堂法律课。”村民牙大姐全程旁听后说,“用壮话讲法律,听得懂、记得住,以后谁要是想在红水河'动歪心思',我们也要劝住。”
一场场流动听证会,是东兰县人民检察院打造“拔哥”流动检察听证品牌,践行检察为民的生动缩影。
“东兰是革命先辈韦拔群的故乡,当年走村入户办农讲所,把道理讲到百姓心坎上,大家亲切地称他为'拔哥'。我们做流动检察听证,也是循着这份为民初心。”东兰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汪宏良介绍。
“以往开听证会,群众要往县城跑,路远耗时不说,有些老人听不懂普通话,还会觉得'法律离自己比较远'。”组织听证的检察官陈春妙坦言,正是为了打破这种“距离感”,东兰县检察院跳出“坐堂办案”的传统模式,把听证会场搬到群众家门口、案件发生地。
月“拔哥”流动检察听证团队组建以来,这样的“田间地头听证会”已举场,覆盖全个乡镇,每一起案件都成为一次“以案释法”的法治宣传,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